最近,一部由前日本侵华军士兵东史郎老人保留了大半个世纪的日记——《东史郎日记》的中译本在国内出版,引起强烈反应。这部日记内容是东史郎当年参加日本侵华战争时的亲身经历和见闻。日记以血淋淋的事实,无情地揭露了侵华日军在中国华北、华东和中原地区的侵略和屠杀暴行。随便翻开日记的哪一页,都能见到日军令人发指的残暴行径。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中国,仅从“七·七芦沟桥事变”算起,即历时八载(从“九·一八事变”算起时间还长,从甲午海战起算则时间更长),使中国人民死伤数千万,财产损失无数,对中国人民以至对全人类犯下的滔天大罪,真是罄竹难书。《东史郎日记》所记,不过是一隅亲见,不足日军屠杀罪行千万分之一。尽管如此,读《东史郎日记》仍令人血气喷涌,触目惊心。东史郎老人作为一名参与了对华战争的侵略者,他还承认亲手杀害过三个中国人,自称对中国人民是有罪的。因为其人性未泯,他决心公开其保存多年的日记,既为了反思已逝,揭露过去,也为了教育后代。在东史郎之前,日本国内也已有人从不同角度揭露日本军国主义者的侵华暴行。这说明,日本国内一般老百姓,包括一些曾参加侵华战争的日军士兵,还是有理智,有良心的。
然而,日本国内右派势力特别是一些握有权力的政界人物,迄今还执迷不悟,拒不正视铁铸一般的历史事实,不肯反思日军侵华的血腥罪行。他们不断上演修改教科书、否认南京大屠杀、朝拜靖国神社等闹剧丑剧。有人还口吐狂言,说什么当年日军侵华是为了“提携”周边国家,建立“大东亚共荣圈”,等等。这种人不知人间有羞耻事,也患了健忘症。他们以为历史可以任意涂抹,只要不承认就可以抹杀过去。有些人或自己就是顽固的军国主义者,有些或是中军国主义的毒太深,以为现在日本经济发达了,国力强大了,就可以不顾一切,为所欲为。他们不知道自己这种言动,恰是没有思想和缺少文化的表现,证明了自己是现代文明的弃儿,结果只会被人们奚笑,被历史唾弃。
在如何对待历史,正视事实,正视过去的问题上,德国人表现了远比日本人为好的反思精神。他们在国内严厉限制和打击纳粹分子的活动,立法禁止各种各样的纳粹组织复活。对于少数新纳粹分子的活动,举国上下一致声讨。不仅如此,1995年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斗争胜利50周年之际,时任德国总理的科尔还亲自到前纳粹集中营遗址,跪地向受害的犹太人致哀谢罪,以示德国人决不会容许纳粹势力东山再起。他们这样正视历史,不忘过去,不但表现了德国民族的成熟和文明,也赢得全世界人民的尊敬。这说明,德国人是在真正意义上从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废墟上站立起来了。他们不但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,也修复了德国人的形象,重新获得了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尊敬。他们真正彻底摆脱了过去战争的阴影,可以和世界人民一道在文明进步的大道上并肩前行。
毫无疑问,我们中国人对过去的事是记得清楚的。我们决不会也不应该忘记过去,忘记自己遭受的欺侮和屠戮。有一句话过去常被重复:“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。”这句话我们今天还应该铭记。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,正视历史,才能够自尊自强,才能在世界大角逐中占有我们应有的地位。然而我们也不能不看到,我们自己有些人记忆力也不怎样好,不能很好地正视历史,正视事实。早在二、三十年代,鲁迅就尖锐地批评过我们中国人容易健忘,有时还用“瞒和骗”安慰自己和蒙蔽别人。这种“健忘”,突出表现在对别人做的事记得清楚,对自己做的事则容易忘记。这有点像鲁迅小说中的人物阿Q,你不能说阿Q对任何事都健忘,他对别人的事是记得清楚的,只是对自己做的事容易忘记,如他刚调戏过吴妈,转过身就忘记得干干净净,以至赵家秀才拿大竹杠打他,他还不明白是什么原因。对照起《东史郎日记》引起的热烈反响,我觉得这些年国内兴起的“周作人热”就有点“热”得没有道理。不错,周作人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曾起过重要作用,他的散文也写得确实不坏,读起来很有趣味,在文学界很有影响。但是,若论做人,周作人不但和乃兄鲁迅有天壤之别,和一般中国人也不可相比。就在全国人民为抵御外侮浴血奋战之际,他不顾各方面的劝阻,决然腆颜事敌,堕落成了汉奸。日本鬼子杀中国人,他竟然做起了伪教育督办,着日式军装,参拜“靖国神社”,检阅青少年训练仪式,实实在在地做起了日本侵略者的走狗和帮凶。这位鼓吹过“人的解放”的周作人,自己就没有“作”好“人”。可是,这些年,一些人谈他的思想影响,谈他的文学成就,谈他的文化情结,就是不谈他这段罪恶的历史,甚至有意无意替他开脱。这实在令人困惑不解。记得1991年为纪念创造社成立70周年在北京召开的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上,一位中国青年学者以赞赏的口气说到周作人,同时也为他的汉奸行为辩解了几句,当即有一位日本学者发言,说到在日本,人们对叛变投敌者,是很看不起的。我不知道那位青年学者听了是什么心情,反正我听了实感羞愧难当,真有点无地自容。当时我就想,我们中国人怎能如此没有记性,没有血性呢?一个人,更不用说一个民族,千万不能丧失记忆,更不能要求别人正视历史,不忘过去,而自己反不正视历史,反忘记过去,好像别人杀了我们的人,侮辱了我们,我们就应该记住,而我们自己的人犯了罪,反倒可以原谅,可以为之开脱。这不但有悖常理,也很难让人尊重。因为只有自己记住历史,才能要求别人记住历史;只有自尊的人,才有理由要求别人尊重,别人也才会尊重你。